时间:2021-09-09 16:30:31 tags: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主要推广模式,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加强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升级、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管,全面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我市畜牧业绿色发展步伐,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解决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分年度目标为:2017—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65%、70%、73%、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0%、80%、90%、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80%、90%、100%、100%。
二、重点任务
1、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各县区要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宜减则减、宜增则增,将养殖重点区域调整到土地承载能力较大地区,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
2、做好禁养区划定和养殖场搬迁工作。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在已经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防止盲目扩大禁养区范围,以免对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冲击。
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要按照本场条件选择适合的畜禽粪污处理工艺,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粪污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要加快对现有畜禽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以养殖场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引入环保科技和有机肥加工企业共同参与等方式,加大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县级畜牧部门和环保部门要督促建设进度,联合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进行验收,并及时上报验收进展情况。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